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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8月7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深圳市前海夷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夷吾资产”)在管理夷吾沪巴菲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交易,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部分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上述情况违反多项规定,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夷吾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期,深圳证监局指出,史振东自2016年12月12日至今担任前海夷吾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同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