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博远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8044、C类份额008045)、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9111、C类份额009112)、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0096、C类份额010097、E类份额010098)、博远博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8884、C类份额008885)、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0906、C类份额010907)、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3222、C类份额013223)、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9109、C类份额009110)、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6451)以及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6015)的2023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755-2939585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