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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图片来源:沭阳法院微信公众号
购买冰冻的鸭板肉,加入牛、羊肉香精粉后加工成肉卷,然后当成“牛肉卷”、“羊肉卷”在网店销售。这就是杨某等人的“生意经”。
2022年12月29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杨某等7人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
沭阳县法院日前在其微信公号公布了此案判决情况。该院审理查明,2021年7、8月份,杨某、王某等人购置了切肉机、封口机、电冰箱、数控冻肉切片机、真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成立食品加工窝点。
成立加工窝点后,杨某等人购买冰冻的鸭板肉,加入牛、羊肉香精粉等材料,将鸭板肉加工成肉卷。此后,他们分别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注册了数家商铺,在各自注册的商铺中,将加工后的鸭肉卷冒充牛肉卷或羊肉卷销售,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
案发后,数名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依据查明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沭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王某等7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10个月,罚金75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35万元;判处其他5人有期徒刑2年8个月至10个月不等,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上述被告人的非法所得均被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