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的年化回报率,以及稳定的现金流,墨尔本的公寓现在似乎成了一个不错的投资标的。
墨尔本CBD二手两居室公寓的卖价目前在50-80万澳元,比悉尼同类物业的价格平均要低22.5万澳元。与此同时,墨尔本的房租在过去的一年却上涨了30%,两居室公寓的月租普遍在600-800澳元区间,基本恢复到了大流行之前的水平。
包括房主和租客在内,维多利亚州现在约有四分之一的人口(160万人)居住在公寓中。由于国际学生、打工人的需求激增,以及住房供应危机持续存在,不少地产研究机构预计,墨尔本公寓的租金似乎还能进一步上涨。
(相关资料图)
然而,现实并总不是那么美好。
近日,一封写给维州州长Daniel Andrews、维州消费者事务部及负责人的公开信,给那些有意向投资公寓的人泼了一盆冰水。
这封发表于墨尔本公寓生活网站flatchat的公开信表示,分契式(strata)公寓现在普遍发生的问题表明: 维州的分契式物业法——《业主法团法2006》(Owners Corporations Act 2006)是“有缺陷的,并且不能落地执行”。
公开信的截图(部分),发表于flatchat网站
他们声称,公寓大楼的管理部门(包括业主委员会),至少存在以下的几个问题:
疏于对本住宅区域的照顾; 没有履行将决定告知业主的法定责任; 剥夺了业主查看关键文件的权利; 在建筑物的维护和财务方面误导了潜在买家; 允许物业经理(隶属于一家大型机构)在被撤销注册资格后仍继续工作放任这些问题导致了“(公寓大楼)几乎不存在任何维护,包括虫害、潮湿和黑霉,任其渗透到橱柜、衣服和家具中。”
许多人在购买二手公寓进行投资时,重点考虑的是区位、价格、租赁市场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对于公寓所在的业主法团(OC)则了解有限,可能只是粗略地看过Section 32文件里的物业年度会议记录,并不真实地了解公寓大楼的实际情况。
然而,就有业主因为公开信所述的信息缺失和物业维护中的人为因素,遭受了严重损失。那么,损失能严重到什么地步呢?
澳洲广播公司(ABC)此前向公众广泛征集了问题公寓的照片。
图/ABC
上图拍摄于墨尔本东南郊Clayton 的一栋有 81 户居民的公寓大楼,其内部的框架已经因水渍和霉菌的侵蚀而严重腐烂。大量的黑色霉菌从墙壁空腔蔓延到绝缘材料、木材和石膏中。
该公寓楼是墨尔本数百幢使用发泡聚苯乙烯 (EPS) 隔热覆层的建筑之一,EPS建材由于易燃特性,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在2017年致命的伦敦Grenfell公寓楼大火之后,维州出台新规,禁止建筑物的外墙使用EPS材料。
但是,EPS的问题不仅是易燃,有专家表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材料所导致的建筑损坏非常严重,以至于整幢公寓大楼可能被认为是毫无价值。
建筑法规顾问 Bronwyn Weir 说:“在维多利亚州,这些需要移除EPS的项目出现的问题是,墙壁内部普遍滋生了霉菌/真菌。”
墨尔本Frankston的一处墙角长蘑菇的公寓,图/ABC
Weir 女士说, 损害赔偿金通常数额巨大,以至于维修成本会超过公寓价值本身。
“这绝对是一场灾难,因为如果出现严重的霉菌问题,整改成本可能会超过价值,”她说。
“其中一些建筑物的价值可能会被注销(written-off)。”
民众向ABC公寓楼问题征集活动发送的室内霉菌照片
至于问题出现的原因,Weir 女士说, 缺乏适当的监管和监督,造成了一场“完美风暴” ,这不仅限于EPS隔热覆层。
她说:“你知道,我们现在面临的是一个很难解决的系统性失败。”
“当然,有成千上万的公寓存在严重缺陷。所以(问题)是巨大的,”她说。
对于业主来说,在事情变得不可挽回之前,他们能被告知实情并且实施干预吗?或者说,在购买公寓物业之前,投资人能了解到足够和真实的房屋信息吗?
在对分契式物业(公寓楼)的管理中,信息的透明度是最重要的,但现有的《业主法团法》规定: 除非受到邀请,业主不能参加委员会的会议。
Flatchat网站的编辑Jimmy Thomson表示,如果一个“行事隐秘”的管理委员会能够无视业主要求,不提供分契物业记录、分发准确的会议记录和及时举行业主大会的规定,那么就没有监管可言。而以下的情景也极有可能会真实地发生:
任何自私自利的业主组织,在串通一气的物业管理者的帮助和教唆下,都可以克扣维护支出,将费用(向业主征收的Levies)控制在最低水平,并将破坏性漏水的担忧排除在他们的分契物业记录之外。
低廉的物业费用将帮助他们年复一年地连任;缺乏准确的记录将有助于他们在问题变得明显(例如,需要修复或更换损坏的外墙覆层)之前,卖掉他们的公寓,把解决方案(巨额维修成本)留给下一个业主。
如果投资人“有幸”摊上了这样的管理委员会,还敢说自己买的房年化收益能到4%以上么?
Jimmy Thomson告诫维州公寓的潜在投资者需要格外谨慎。“如果你在检索(要投资的)分契式物业时,没有发现任何缺陷记录,当然也不会有维修记录,那就非常可疑了。”
业主委员会有关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会议记录和信件非常重要,而任何缺乏这一标准的文件都可能是虚构的,或者是故意疏忽的表现。
《澳洲金融评论报》在报道这封公开信时评论道:如果公开信所言是事实,即《业主法团法》没有得到法定机构的有效执行——维州法律仲裁庭(VCAT)、维州消费者事务部(CAV)和维州纠纷解决中心(DSCV)来回踢皮球,那么问题就不止是一个功能失调的委员会造成的。
多头管理的结果就是谁都不管,相比维州的混乱,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则设立了 建筑专员 (Building Commissioner)职位,致力于协调公平贸易部和消费者服务部等相关机构,保护购房者免受建筑缺陷的影响。
“(新州现任)建筑专员David Chandler(上图)在处理悉尼公寓质量问题投诉时,简直是不胜其烦,而在相距700多公里的墨尔本,公寓市场则显得平静,” Flatchat网站编辑Jimmy Thomson说。
事实上,他所说的“平静”暗示维州在解决公寓所面临的破坏性问题方面,采取的措施乏善可陈。
工程技术专家 Jonathan Barnett 则表示, 新南威尔士州在引入建筑专员后在监管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他让所有有问题的从业者都胆战心惊。他去建筑工地,他看图纸,他与人交谈——他实际上正在发挥作用。”
他认为其他州也应该效仿。
“我们在维多利亚州没有建筑专员,我们需要一个为公众辩护的人。我们需要一个为消费者辩护的人。我们没有那个人,”他说。
“每个人都想赚钱。赚钱没有错。当你偷工减料时赚钱是有问题的。这就是我们需要监管机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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