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2-06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
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暨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开展并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等进行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
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
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届时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有
关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东大会的具
体召开时间,并根据相关规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