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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ST中潜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宗标、董事会秘书黄一山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1月31日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此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但公司迟至3月21日才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宗标、董事会秘书黄一山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高宗标、黄一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